了解政策 明确任务 细化指标 开展评估
我校参加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启动会
4月9日,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副院长邬丽莎,口腔医学院院长郑立舸、基础医学院副院长范贤明以及研究生院、口腔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务院学位办质量监督与信息处处长徐维清解读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相关政策;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处长唐继卫解读了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相关政策;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长段丽萍介绍了医学专业学位专项评估程序;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吉林大学刘娅解读了医学专业学位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全国医学专业学位教指委秘书处办公室贾金忠就专项评估报告的撰写要点及附件材料准备等与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将参加本次专项评估。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相关安排,学校将在6月30日以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自我评估评分;7—8 月,教指委组织专家通讯评议;9 月,教指委组织专家实地考察;10—11 月,教指委召开委员会议,根据表决结果,对参评的学位授权点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