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同意<西南医科大学章程修正案>的批复》(川教函〔2020〕187 号)。“批复”指出,经审查,章程修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准予核准。至此,我校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全部法定程序。
原《西南医科大学章程》是2017年10月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伴随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和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治理均发生了系列变化。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及学校治理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提议,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本次《章程》修订主要对学校办学定位、党委职责、学术机构职责及架构、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财务和资产管理,二级学院职责及治理架构等内容进行了适应性修订。
本次章程修订是学校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依法办学治校的重要举措,为学校持续推进“136”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对学校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和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