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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法学院院长罗刚参加了泸州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了泸州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和领导班子成员。罗刚当选为泸州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我校作为泸州市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与法治泸州建设,特别是在医学与法学结合领域继续做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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