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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派出所签订实习生试派协议
作者:图文:周正颐   2020-01-10 14:33:51   来源:法学院     点击:

19日上午,法学院与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派出所在该所会议室举行了实习生试派协议签订仪式,派出所所长唐戈、教导员陶青、副所长丁永康、及指导教师代表余佳;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莉、学生科副科长周正颐、实体法教研室主任向歆副教授、教工党支部书记邵帅博士及2015级实习生参加了仪式。

仪式上,黄莉和唐戈分别代表法学院、龙透关派出所签订了实习生试派协议。陶青介绍了实习生在派出所的实习情况,随后实习生代表蒋靖柔进行了发言。周正颐就学生实习管理与要求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向歆、邵帅两位教师也分别从专业的角度询问了相关情况。

唐戈讲话。就派出所的基本情况与实习生的安排作了简要介绍,并表示学生在派出所实习能够学习有收获、生活有保障、安全有保障;并期望与法学院能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在实践理论、学生培养、拓展事务等方面互相支持。

黄莉就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及实习基地建设作了简要介绍,并就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实习内容设置、资料收集归档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制度和规定,实习中注重理论与实务结合以及细节习惯的养成,充分展现西南医科大学学生的良好风貌。

据了解,2019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评选了首批10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四川省共有六个派出所入选,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龙透关派出所为泸州市唯一一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该所积极推行以“警民在线沟通、警务在线服务、治安在线管控”为特征的“平安e家”现代警务机制,法学院学生主要在该所的社区警务室、纠纷调解中心、警务指挥室等综合警务部门进行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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