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的开展,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财务调研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313号)文件要求,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会计学会委托,由我校计划财务处处长王和林、副处长何学伟、办公室副主任胡德春和四川警察学院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游丕彬组成的调研组于7月17—18日到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开展了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实地调研。
调研组传达了省教育厅法规处、计财处对民办高校财务管理调研的相关要求,通报了调研工作开展的背景和目的,同时听取了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关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学校财务账、表、证、年度审计报告等进行抽查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