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在城北校区逸夫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分管审计工作的正院级调研员蓝顺清主持。
会上,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处处长何学组织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审计署《关于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介绍了目前国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形势。与会人员讨论了学校《2012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决定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后报学校审定实施。按照该计划,审计处今年将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根据党委的决定开展对原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等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对基础医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审计处已下发了审计通知书,并开展审前调查。
正院级调研员蓝顺清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我校自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先后已有2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接受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这是一项常规工作,而且已形成了常态工作机制,学校也建立健全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全校各级部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加大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特别是人、财、物的管理审计,通过扎实有效地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和不足,推动学校各级部门和干部依法依规、守纪尽责,完善学校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