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教育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我校将从2013年7月中旬到2013年11月底,用半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日前,记者从学校印发的《关于组建泸州医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获悉,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我校组建了包括6个督导小组的活动督导组,以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
从《通知》中了解到,督导组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督导小组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保证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三是全程参与各处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各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活动;四是总结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五是了解掌握和检查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提出工作建议。
此次共组建了6个督导小组,将分别督导联系16个二级党委(党总支)。《通知》要求,督导组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依靠各二级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开展工作;要找准工作定位,注重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主动开展督导,督促有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确保学校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带头贯彻学校党委精神,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通知》同时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工作制度,主动加强与督导组的工作沟通,积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共同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