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丁宗进为组长,省纪委正处级纪检监察员王晓伟、党风政风室主任科员卓文宪,财政厅监督局检查三科科长李冀川,西南油气田审计中心副主任杨革为成员的省纪委监察厅落实“八项规定”督查组对我校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党委副书记、院长廖斌的情况汇报,约谈了部分干部,查阅了相关材料,走访了泸州市相关单位和学校相关二级院系,对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
督查组在“听、查、访”的基础上,对我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