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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大力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日前,学校党委印发批复,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基础医学院党总支、护理学院·卫校党总支、药学院党总支改设为机关党委、离退休党委、基础医学院党委、护理学院·卫校党委、药学院党委,同时,在以上5个党委均增设纪委。以上总支改设为党委后,我校目前共有8个党委、8个党总支,3个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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