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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合作协议
作者:图文/尚弋椒 唐开秀   2015-03-25 18:15:57   来源:人文与管理学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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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我校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校检合作签约仪式暨心理咨询师专题培训开班典礼在泸州市检察院会议厅举行。党委副书记刘毅,人文与管理学院院长赵成文、党总支书记柏珂,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琦,未成年人刑事侦查检察处处长王德虹、副处长袁佰武,检察院培训学员、人文与管理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会议。

赵成文和陶琦先后在开班典礼上致辞。随后,校检双方签署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心理干预工作检校合作协议”,泸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向我校人文与管理学院的5位心理学老师颁发了聘书,聘请他们担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心理护航员”,协助检察机关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犯罪预防、心理测评、心理矫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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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毅对泸州市检察院长期以来对我校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帮助表达了感谢。她指出,此次校检合作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探索,对我校教师的素质提升、科研成果转化以及特色人才培养都有积极意义,并对特聘教师和培训学员提出了要求。

签约仪式之后,人文与管理学院心理学教师李尚学作了第一场专题培训讲座。

据了解,近年来,人文与管理学院坚持“服务换资源”的理念,开展了“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中小学”的系列服务社会专题活动,此次我校与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合作,既有利于促进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心理干预工作”,同时也为我校教师服务社会、心理学专业学生开展实习和实践活动搭建了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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