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校就读,让同学们成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中积极做到了“四个主动”,即: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各县市资助管理中心配合;主动承担高等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
据了解,近年来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11年,我校共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1247人次,助学金额达700万余元;2012年,我校共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1489人次,助学金额达893万余元;2013年,我校共办理国家助学贷款1625人,预计11月份,900余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将陆续发放至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