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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作者:娄坤   2012-01-12 12:12:39   来源:新闻中心办公室     点击:

学院召开职工大会动员部署

我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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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书记马跃荣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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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廖斌介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

日前,学院党委、行政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泸州医学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泸医委[201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院正式开始实行绩效工资制。1月11日下午,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在忠山校区大礼堂召开,学院全体党政领导马跃荣、廖斌、刘广益、刘毅、曾晓荣、邬丽莎、樊均明、蓝顺清、陈启树出席大会。会议由刘广益副书记主持。

会上,学院院长廖斌作了题为《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 加快推进泸医科学发展》的动员讲话,通报了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介绍了学院发展建设总体规划,并就学院近期重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他指出,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既是国家的统一部署,也是我院自身发展的要求。希望广大教职员工站在学院事业发展的高度,站在全体教职工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高度,讲导向,讲贡献,讲大局。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干部、党员自觉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落实责任,奖惩逗硬,努力做到“三好一满意”,即“教学好,科研好,管理好,服务满意”。

据介绍,此次绩效工资改革范围涉及全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将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目标管理、分类考核、按绩奖惩;全员考核,院处两级管理;鲜明导向‘教学好、科研好、管理好’,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为人师表,德育为先,师德一票否决制;满意度与绩效分配挂钩”六大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提出,绩效工资总额由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专项绩效三部分构成,分配比例为5:3:2。学院将分别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和绩效考核仲裁领导组,实行院处两级管理考核,其中教学、科研队伍每年度考核一次,管理、工勤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马跃荣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关系到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深层次变革,是一场思想观念的大更新,管理方式的大转变,收入分配的大变革,将进一步深化我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为实现学院事业良好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马跃荣书记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院要上下正确理解、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二是要深刻领会,明确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三是要通盘考虑,理清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中的几个关系;四是要加强领导,切实保证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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