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泸州市住建局、泸州市质监站组织专家对我校SPF实验动物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副院长彭钢,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等负责人,学校审计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验收会。验收会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张春来主持。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SPF实验动物中心项目的建设情况,查阅了工程建设资料,并听取了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单位的情况介绍和质量评估汇报。通过检查,验收组认为自该工程建设以来,五方责任主体配合密切、规范管理,严格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一致同意竣工,验收合格。

彭钢对SPF实验动物中心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表示祝贺,感谢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各参建单位的支持、配合。他指出,SPF实验动物中心的建成为我校教学、科研、培养实验动物专业人才等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平台,同时也为我校争取博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提供了硬件支持。希望施工单位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完善好相关档案资料并及时报送工程结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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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实验动物中心位于城北校区西南角,建筑面积3456㎡,总高度为16.2m,三层框架结构,一层为办公室、动物饲养室,二层为动物饲养室及实验室,三层为SPF净化实验室,工程预算1062万元。 该工程于2010年5月由泸州市发改委批准立项,2011年3月8日开工建设至今,历时599天。
该实验中心投入运行后,可以保障绝大部分(除特种动物外)科研对实验动物的数量要求和质量要求,改变了我校没有高等级实验动物和相应标准级别的动物实验设施的现状,设施的建成,可以提供国际通用标准级别的实验动物,并将生物危害的发生控制在了极小范围,降低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