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法学院党委召开学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专题学习会,学院党委委员和科级干部、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专题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星主持。
学习会上,法学院副院长羊海燕领学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羊海燕指出,群众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守党的群众纪律,确保党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范生根领学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范生根强调,工作纪律是党的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坚决履行职责,严守党的工作纪律,确保党的工作始终保持高效有序进行。生活纪律是党的形象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党的生活的重要规范。要坚决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严守党的生活纪律,确保党始终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纯洁性。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以及生活纪律主题发表了学习体会和感悟,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以六大纪律为准绳,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性觉悟,增强严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李星做专题学习会总结,她指出严守党的六大纪律,不仅是对党组织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的要求。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保持对党的敬畏之心,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确保党始终保持高度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学院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时刻保持清醒认知,守住底线,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并且以身作则,带动全院师生共同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