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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卫生科(所)被批准为泸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作者:吕春   2011-09-01 09:15:39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

近日,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院卫生科(所)被批准为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这是为方便学院教职员工特别是退休老同志看病就医而实施的一大惠民工程、民生工程。今后,我院职工可在校内实现刷卡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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